企业撤回投资的所得税如何处理?
答:根据相关规定:
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
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企业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将其确认为投资损失.
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
投资企业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将其确认为投资损失.
收回投资金怎么做账?
答:相关分录如下:
借:实收资本
贷:银行存款
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规定: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收资本相一致;
当实收资本比原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的幅度超过20%时;
应持资金使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本文所述内容到此结束,对于企业撤回投资的所得税如何处理的问题上文已给出大家参考,若还有疑惑,可以向会计学堂进行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