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使账簿记录保持清晰、耐久,便于会计账簿的保管,便于长期查考使用,禁止涂改。记账时,应使用钢笔和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书写,不得使用铅笔或圆珠笔(银行的复写账簿除外)。
2、登记账簿时,应按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经济业务内容摘要、金额等逐项记入账内。应做到登记准确、及时、书写清楚。
3、登记完毕后,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已登记的符号“√”(表示已经登记入账),以便检查记账有无遗漏或错误。
4、账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应紧靠行格的底线书写,约占全行格的2/3或1/2,数字排列要均匀,大小数要对正。这样,不仅可使数字得到清晰的反映,也便于改正记账错误。
5、总账应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日期、凭证号都应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填写,摘要栏除写“上年结算”及“承前页”外,应填写凭证汇总的起止号。
明细账应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日期填写月日,如果同一月份有多笔业务,除第一、二笔外,以下各笔可用点点代替,但换页的第一、二笔必须填写。凭证号栏与摘要栏按记账凭证号与摘要填写。
现金日记账应根据记账凭证逐笔登记。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根据支票存根或其他银行结算票据逐笔登记,“种类”项按银行结算种类填写,“号数”只填写支票的后四位数字。
各种账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隔页跳行登记。如果发生隔页、跳行时,不得随意涂改,应在空行空页的金额栏由右上角向左下角划红线注销,同时在摘要栏注明“此行空白”或“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压线盖章。订本式账簿,不得任意撕毁。
6、下列情况可用红色墨水。登记账簿须用蓝黑色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但下列情况可用红色墨水:
(1)按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记账以后,如果发现记账凭证应借、应贷科目或金额发生错误,并己登记入账,引起账簿记录错误,可先用红字填制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冲销原错误记录,然后用蓝、黑字填制正确的记账凭证,重新登记入账。记账以后,如果发现记账凭证和账簿记录金额有错误,并且所记的错误金额大于应记的正确金额,但原记账凭证和账簿所记的会计科目及其记账方向并无错误,则用红字冲销它的多记部分金额。
(2)在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在多栏式账页中,只设借方(或贷方)栏目登记增加数,若需要登记减少数时,则用红字在表示增加栏目中登记。
(3)划更正线、结账线和注销线。
(4)冲销银行存款日记账时,用红字登记支票号码,进行冲销。
(5)存货按计划成本计价,在调整发出材料成本差异节约额时,用红字冲减成本差异。
(6)采购材料或商品时,货物已到达企业,而结算凭证尚未到达,则在月末时,先按暂估价入账,下月初用红字冲回暂估价,以便结算凭证到来时正常入账。
(7)当销售货物发生退回时,则用红字冲减己入账的该笔货物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
(8)会计制度中规定用红字登记的其他记录。
7、账簿中账页下端最后横线以下,一律空置不填。
8、结出账户余额后,应在“借”或“贷”栏内写明“借”或“贷”字样;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在“借”或“贷”栏内写“平”字,并在金额栏内元位上用“0”表示。
9、对于固定资产账簿和低值易耗品账簿,可以跨年度连续使用。
10、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在下页第一行摘要栏注明“承前页”字样。
所有账户一律不做“过次页”。
办理“承前页”时,次页第一行的日期均以前一页最后一笔记录的日期作为“承前页”的日期。日记账承本日发生额连续累计数及余额,损益账户承本月发生额连续累计数及余额。
如果账簿最后一行为日结、月结、季结或年结的,办理承前页时应承借、贷、余日结、月结、季度或年结数。对于不需加计发生额的账户,办理承前页时,只承前页的日结、月结、季结的余额;对于需要加计发生额的账户,办理承前页时,承借、贷、余三栏目结、月结、季结数,记在第一行。
在办理承前页时,需要加计发生额的科目有:现金、应付工资、应交税金、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每收入、营业外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业务支出、营业外支出、利润分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