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如何计算加帐?
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价值的150%扣除.按照无形资产形成时账面价值的150%进行摊销,也就是如果是100元账面价值,摊销五年无残值,每年摊销20元,税法上可以摊销100*150%/5=150/5=30元,每年可以多扣除十元
研发费形成无形资产后怎样加计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
第九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无形资产如何计算加计扣除:
(一) 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 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 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 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1、上述办法第四条规定中,可以加计扣除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指的是企业在进行研 究幵发活动过程中,会使用到"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 产",这项资产的来源可能是外购,也可能是自行研发的,但这条强调"专门用于研发活 动",非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不能加计扣除.
2、上述办法中第七条规定中是对已经发生的、已经确定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实 现加计扣除的两种方式.其中,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通过摊销额加计50%实现加计 扣除.至于这项研发出来的无形资产是用于企业管理(摊销额会计上记人"管理费用"科 目),还是用于生产活动(摊销额会计上记人"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科目),均不影响其摊 销额加计50%扣除的规定.
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如何计算加帐?上文有一个实例供大家参考理解,无形资产如何计算加计扣除,上文有详细介绍,欢迎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