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增值税收入如何开票
纳税人的收入,并不都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譬如纳税人收到的政府补贴资金、存款利息以及获得的保险赔偿等,都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而是增值税不征税收入。
理论上讲,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不征税收入,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但在营改增后,纳税人取得的非增值税应税收入,很多情况也可以开具“不征税”的普通发票了。
实务中,可以开具不征税的普通发票远远超过以上几种情况,打开增值税开票系统,在“商品编码-税务编码”栏目类,可以清楚地看到系统自带的属于“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里,罗列了以下信息:
纳税人在发生上述行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在设置商品编码、选择税率时,应勾选左下角“享受优惠政策”,选择“是”,并进一步选择“不征税”。
增值税免税收入为什么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是根据增值税链条关系有关。
一般情况下,纳税人销售货物,需要缴税,下游取得后才可以抵扣,实际抵扣就是上游的销项税额。但是你是免税的,销售货物,不需要缴税,就不存在销项税额,下游取自然不能抵扣了。
有些问题都是一体的,要解决,可以统一解决,这免征增值税的政策,以及发票管理办法的联系,大家可以理解一下,会有一定帮助,会计学堂提供这篇免征增值税收入如何开票,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