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完成的商品房计入“开发商品”,这属于固定资产吗?
回复:用于销售的商品房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的固定资产定义,属于库存商品。而如果用于出租或者转作自用,则分别属于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固定资产。
您好,属于存货,无论是正在开发的商品房还是已开发完成准备出售的房屋,都是存货。 答
您好,这个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房地产盖房是用于生产销售,是主营业务 答
你好,稍等,我看一下。 答
同学你好,因为房地产企业将来的商品房是要销售出去的,土地使用权相当于制造企业生产产品的原材料,所以是要计入存货的。 答
你好,房地产企业的存货是土地和建造的房屋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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