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发生的支出,按下列规定处理:
(1)企业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2)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3)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应当按其所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提示:
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并理解它们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对于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企业应该能够说明其开发无形资产的目的.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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