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产产品用于长期股权投资在会计上和税法上怎么处理?
如果是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会计上不确认收入,直接按照其账面价值结转,但是税法上视同销售处理,需要交增值税。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乘以持股比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资本公积(或在借方)
如果是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不形成控股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无论是税法上还是会计上都是需要视同销售处理的,即会计上确认收入,税法上确认应交增值税,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自产商品无偿赠送他人怎么做帐务处理?
纳税义务人将自产产品无偿赠送他人行为,视同销售,应当缴纳增值税。
1、本公司把自已生产的产品无偿赠送给他人:
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自己生产的商品,要视同销售,计算交税。 确认收入:
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在不同的学习阶段完成不同的学习内容,以上就是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将自产产品用于长期股权投资在会计上和税法上怎么处理的全部内容了,若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联系窗口答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