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现金流量表是综合反映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流入、现金流出数量以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会计报表。在实际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我们通常是以合并范围内的个别现金流量表为基础,通过编制抵消分录将企业集团内业务对个别现金流量表的影响予以抵消,从而编制出合并现金流量表。
正确做好抵消分录是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关键,在实际操作时,我们经常会遇到以下几类内部事项:
1、集团内业务涉及现金流量表同类项目之间的抵消。企业集团内部现金流量的抵消涉及同类项目的,处理起来比较简单,直接将同类内部现金流所涉及的项目进行抵消即可。
2、集团内业务涉及现金流量表不同项目之间的抵消,还要区分情况进行处理。
3、出售和购买了公司业务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的抵消。
一、集团内业务涉及现金流量表不同项目之间的抵消
1、内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内部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的抵消,即内部事项所涉及的一方将该事项作为经营活动处理,所涉及的另一方将该事项作为投资活动处理。这类业务又会出现两种情况:
①收到现金的一方作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支付现金的一方作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如一方将存货销售给另一方作为固定资产,或者一方为另一方提供固定资产的安装、施工等劳务。销售存货或提供劳务的企业将收到的款项作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购入固定资产或接受劳务的一方则将支付的款项列入“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合并时应编制如下抵消分录:
借: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冲减购入方的现金支出)
贷: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冲减销售方的现金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