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拨物资直接使用如何做会计处理?
答:对于调拨物资直接使用的会计处理,小编认为,其方法可以参考总分司与分公司之间调拨的情形:
如果是总分司与分公司之间调拨,其会计处理如下:
1、总公司
借: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材料销售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结转成本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原材料
2、分公司: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 应付账款
应收账款表示企业在销售过程中被购买单位所占用的资金。企业应及时收回应收账款以弥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耗费,保证企业持续经营;对于被拖欠的应收账款应采取措施,组织催收;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凡符合坏账条件的,应在取得有关证明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作坏账损失处理。
调拨物资直接使用的情形,上述小编只是简单的分析了这个例子,当然实际情况种会有很多情形。如果您想深入了解学习的话,赶紧购买会计学堂的课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