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的股金分红转增资本如何做会计处理?
答:对于投资的股金分红转增资本,其会计处理如下:
1、权益法核算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第十一条规定,投资方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即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2、成本法核算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投资收益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日常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发出材料成本应由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当按月进行分摊,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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