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费的进项如何做账?
根据《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86号)规定,自2016年8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票据(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票据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票据上注明的金额÷(1+5%)×5%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营改增后过路费该如何做账?
做帐方式如下:
借:管理费用 100÷(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00÷(1+3%)×3% 贷:库存现金 100.
其他改变和应对:
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 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 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 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上述文章就通行费的进项如何做账以及营改增后过路费该如何做账这两个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您是否看明白了呢?更多相关资讯尽在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