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票抵扣联认证后不抵扣怎么做分录?
认证后的专票不想抵扣,当期认证后,就视同已经抵扣了,只用在抵扣后做进项税'额转出,如存货损失等情况,那也是做进项税转出时要做的分录,正常损失进存货成本,非正常损失进营业外支出,但当期会计分录应该是该怎么做还是怎么做!
不抵扣的专票 到底认不认证?
首先,发票不认证,会形成所谓"存根联滞留"的发票.
开票方开了票、交了税,受票方却没有进入系统,就是这个意思.这只是税务内部的一个术语,其后果仅仅是引起 "怀疑".
比如:怀疑你收到专票不认证,不入账,是为了隐瞒成本.隐瞒成本的目的显然是想同时隐瞒收入,形成两套账偷税.只要往坏处想,总能想出许多的严格后果来.
以前老增值税会计对此是非常在意的.因为税务可能会来"查",或者让你写情况说明,麻烦得要死.所以,新会计们往往也会以为是多么大的一件事.
客观理解,不认证的后果之一是可能引起税务人员的关注,从而产生一些"麻烦".所以,认证的麻烦,与滞留票可能的麻烦,大家二选一吧.
第二,如果不认证,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形成损失.
比如,专用于简易计税、免税、职工福利的不动产,进项不能抵扣.但要注意,这些进项并非"永久、一定、肯定不能抵扣".按营改增后的规则,如果未来转用于非简易计税、非免税、非职工福利,此时,固定资产净值对应的进项,是可以抵扣的.
《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
第九条 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按照下列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依照本条规定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应取得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由于认证是抵扣凭证的前置条件,没有认证的发票不能抵扣.这是原则性规定,所以,相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当初没有认证的话,改变后,就会有未来也丧失抵扣可能性的风险.
所以,最终结论是,如果该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能 涉及 不能抵扣的不动产,比如工程物资,还是应该先认证,以防未来用途改变产生损失.
专票抵扣联认证后不抵扣怎么做分录?上文小编介绍了这个内容是如何计算的呢,已认证不抵扣,需要进项税转出,一般情况下,有专票还是需要认证的,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