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法人独资企业才可以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答:会计学堂首先需要讲的是:企业所得税,并不是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才是其纳税人,其他非个人独资与合伙的组织,同样属于其纳税人。
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也无法提供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相关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执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按上款规定视同独立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其独立纳税人身份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从这一条可以看到,对于一些特殊的分支机构,虽然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同样可以作为一个企业所得税独立纳税主体,缴纳企业所得税。
也就是说,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除了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和组织,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同时,从实例中,同样有非法人组织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实例。
企业所得税,并不是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才是其纳税人,这点您应该非常清楚了。更多会计知识,尽在会计学堂文章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