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按照金融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具备贴现业务资格或不在该分行营业管理部开户的机构。
第二种在对商业银行实行限额控制条件下,申请人的再贴现限额已使用完毕。
第三种承兑申请企业或贴现申请企业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汇票。
如: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尤其是国家经贸委颁布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中限制发展项目的汇票。
如:汇票的背书不连续;汇票上的承兑签章不清楚,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汇票有涂改及其它记载事项不完整;转贴现没有加盖转贴现申请行的汇票专用章(没有汇票专用章的可用公章代替);贴现凭证等要素有误或不齐全,或有明显事后填写和涂改痕迹;贴现凭证没有贴现行的转讫章。
第四种申请再贴现的汇票来源于该申请机构系统外转贴现买入的。
第五种资料要素不符合条件规定的汇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