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票时,营业税上要确认收入,计算申报缴纳营业税;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施工企业一般是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不是按开票时间确认收入。
国税函[2008]875号中相关规定如下: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一)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3.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二)企业提供劳务完工进度的确定,可选用下列方法:
1.已完工作的测量;
2.已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
3.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
开具发票不一定是确认收入时点,按营业税条例,认收到款项或应确认收入时点孰早原则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