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之间商业承兑汇票的背书是什么意思?
答: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记载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按照背书目的分析会比较简单,大抵分两类: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
举例子:比如你公司持有银行承兑汇票1张
第一种情况,票据到期后直接持票去银行办理委托收款的,那只需在票据背面记载"****银行委托收款"字样,并在背书栏内盖你公司预留印鉴就可以了.这类属于非转移背书,不涉及到票据权利的转移.
第二中情况,票据未到期,你公司与B公司发生交易,以此承兑汇票支付B公司货款.此时,你公司需在背面背书栏内盖预留印鉴,同时在此背书栏上方的被背书人栏内写明B公司的名称,将票据交付B公司.这种形式就是将票据权利转移给了B公司.
最简单的理解(不是很规范),票据的所有背书人(背书栏内签章的单位)都是票据现在或过去的持有人,被背书人(被背书人栏记载的单位)都是由背书人所指定的"后手"票据持有人.
银行承兑汇票怎样背书?
在公司的公章和私章上面那个被背书人栏用工整字迹填写您的单位名称,然后在背书靠右边那一栏学公司那样加盖您的预留印鉴,这样背书以后就可以转让出去.
1、如果要贴现的话,需要您公司已在人民银行办理过贷款卡,并向贴现银行提供您和A公司之间真实的供销合同和增值税发票,才能办理贴现业务;如果您的公司资金能够周转过来,可以将该票据持有到期,然后去您的开户银行办理委托收款业务.
2、背书按其目的可以分为两类:一是转让背书,即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二是非转让背书,即以设立委托收款或票据质押为目的的背书.
3、商业汇票均可以背书转让,背书人以背书转让汇票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付款的责任.背书人在汇票得不到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一)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二)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三)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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