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工程款未及时到账怎么办?
答:作为工程的实际施工人,有权利在乙公司未支付的工程款范围内要求乙公司支付工程款,同时根据《建筑法》"第28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第67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之规定,甲建筑企业无权收取上述管理费,该管理费由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没收.
建筑工程分包会计处理
1、期末,根据经营部门出具的经分包单位签认的"已完工作量审核凭单",
借:工程结算
贷: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
2、以材料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时,根据物资部门出具的经分包单位签认的"总包供料结算凭单",
借: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
贷:原材料
贷:主营业务收入-分包收入
3、期末,把已归集的制造费用按照分包合同总价占总承包合同总价的比例进行分配,分配公式为:应计入当期分包成本的制造费用=当期制造费用余额×(分包合同总价/总包合同总价).根据上式计算得到的"应计入分包成本的制造费用",
借:主营业务成本-分包成本
贷:制造费用
4、缴纳代扣代缴的税费时,
借:其他应付款-代扣分包单位税费
贷:银行存款
各位通过阅读上文中小编的详细介绍,应该已经对于分包工程款未及时到账怎么办有了自己的理解.这个类型的财务问题还有很多,如果大家有兴趣可以前往会计学堂继续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