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步骤:
(一)运用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进行抄税。
(二)运用网上抄报税系统进行远程报税。
(三)运用网上申报软件,发送申报数据。申报成功后,查看申报结果,根据系统提示作相应处理。申报表审核成功后,税务局端自动扣缴税款。网上申报受理成功的纳税人需使用网上申报系统软件打印符合《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要求的申报资料一式两份,经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确认,于申报的当月报送税务机关。
(四)如自动扣缴不成功或未存入足额的税款,待存入足够税款后,再次运用网上申报软件扣缴税款。
(五)扣款成功后,运用网上抄报税系统查询结果,系统提示报税结果为报税成功后,进行清卡操作。
注意事项:
(一)必须先操作网上抄报税系统进行远程报税,再操作网上申报软件,发送申报数据。
(二)操作网上申报软件发送申报数据后,要查看申报结果提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申报成功,票表稽核通过!留意反馈扣款结果!”,在“报表浏览”中查看银行扣款是否成功。
1、如系统提示“申报受理成功!您还未抄税,可选择网上抄报税或到大厅办理抄报税”,请检查是否进行远程报税,报税是否成功。企业抄税后允许再发送一次报表进行销项比对,如还提示未抄税,不允许再发送,请到国税局前台进行异常处理。
2、如系统提示其他提示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审核,审核失败!详细结果如下:XXXX”,请根据错误提示检查报表,修改后再次发送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