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怎么做分录?
答:从中国现行税制看,与增值税相关的附加税费的确认是依据增值税的应纳税额而计算确认的.
因推定义务产生的暂计入其他流动负债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是不能事先确定该期间的可抵扣进项税有多少,这个对于增值税申报而言,不到实际申报时难以确定每一期的实际应纳税额,所以无法合理估计应缴纳的附加税的,故而应在实际申报纳税当期计提.
即我们可以认为计入其他流动负债的这部分增值税销项不影响附加税费的计提.
会计核算在确认收入时,即使尚未到法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也应当按权责发生制原则预计相应的销项税额,暂计入"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到法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计入其他流动负债的这部分增值税销项不影响附加税费的计提.
施工企业如何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具体包括二个步骤.
1)确定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
确定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计算出完工百分比
《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规定,企业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定合同收入和费用,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三种方法:
①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该方法是确定合同完工进度较常用的方法.其计算方式为:
合同完工进度=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合同预计总成本×100%
②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该方法适用于合同工作量容易确定的建造合同,如道路工程、土石方挖掘、砌筑工程等.其计算公式为:
合同完工进度=已经完工的合同工作量/合同预计总工作量×100%
③已完合同工作的测量.该方法是在无法根据上述两种方法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时所采用的一种特殊的技术测量方法.这种技术测量并不是由建造承包商自行随意测定,而由专业人员现场进行科学测定.适用于一些特殊的建造合同,如水下施工工程等.
2)计量和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和费用
根据完工百分比计量和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和费用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可用下列公式计算: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合同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以前会计年度预计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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