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内部食堂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答:《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一条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尤其应该改注意: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是作为福利费按照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不能作为工资薪金税前扣除.
职工食堂的费用,会计上怎么做账?
公司内部食堂为本单位员工提供服务,不对外经营.该食堂相应支出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做账.账务处理如下:
购入菜、米、面、油等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食堂)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支付食堂经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食堂)
贷:银行存款 (或现金)
根据员工服务对象分配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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