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回复: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上述情形不得抵扣,应当做进项税额转出。
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回复: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上述情形不得抵扣,应当做进项税额转出。
建议直接作废后重新开具发票,这个处理了可能对方不收发票 答
不能,发票要素不齐。 答
您好!可以的,这个不影响使用 答
只能盖发票章 不能用财务专用章 答
你好,一般没问题的,这个影响不大,对方能接受就可以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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