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红字发票但是未收到红票怎么处理?

2018-08-31 11:34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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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红字发票但是未收到红票怎么处理?很多会计学堂的学员近期都在官网上向老师咨询这个问题,说明大家对这一类型的知识点掌握的还不够好。为了帮助大家梳理思路,小编整合了一些通俗易懂的概念,仅供大家作为参考阅读。

申请红字发票但是未收到红票怎么处理?

答:应该在取得红字发票通知单的当月做会计处理.例如我是5月已抵扣的购买方,10月要求退货,10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11月取得红字发票.那么我应该在10月份做进项税转出处理,在11月取得发票时不做处理,这个红字发票也不用认证.

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申请红字发票但是未收到红票怎么处理?

在什么情况下由购货方申请红字发票?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二)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三)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通过阅读上述文章中小编的详细介绍,相信大家对申请红字发票但是未收到红票怎么处理都有了自己的理解.获取更多精彩的财务会计知识,一定不要错过会计学堂的官网更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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