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怎么结转成本的?
1、加权平均法 2、个别计价法 3、蓄积量比例法 4、轮伐期年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六十二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一)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二)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前款所称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农产品(爱股,行情,资讯)、提供劳务或者出租等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第六十三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第六十四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10年;
(二)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3年.
问:企业将消耗性生物资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转换为公益性生物资产,应如何进行结转?
答:企业将消耗性生物资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转换为公益性生物资产时,应当按照相关准则规定,考虑其是否发生减值,发生减值的,应当首先计提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并以计提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作为公益性生物资产的入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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