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告报送与信息采集2013版(企业会计制度)
【业务概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外,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应依照《企业会计制度》、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填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表》及附注,分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按时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报告.
企业根据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应在税务机关进行财务报表的备案.
国税、地税通用业务.
县级业务.
【政策依据】
《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 号)全文
【受理部门】
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网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办理时限】
(一)纳税人办理时限
无
(二)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受理后即时办结.
【报送资料】
序号 | 报送资料名称 | 必报 | 条件报送 | 归档 | 查验 | 代保管 | 核销 |
1 | A06155资产负债表 | √ | √ | ||||
2 | A06156利润表 | √ | √ | ||||
4 | A06157现金流量表 | √ | √ | ||||
6 | A06158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表 | √ | √ |
上述资料报送条件为:
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表的报送条件为纳税人报送年度财务报表时报送.
【基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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