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金额大于付款金额增值税处理
有两种处理办法供选择
一种可以先认证,全额抵扣,同时比照折扣折让的税务处理办法,即按照票面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的差额处以1.11再乘以11%算出相应的税额,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另一种先认证,按照实际支付金额算出可以入账抵扣的进项税额入账并申报抵扣.在发票联上注明实付金额。
发票金额大于实际支付金额,该怎样做账?
发票金额大于付款金额,是很常见的事情.
主要有几种:
1、开票方(收款方)优惠,不计零头,但不愿做返利开红票手续;
2、报销人让开票方故意多开,以便报销时可以虚报.
账务处理时,应该按实际付款金额入账,发票金额大于付款金额的,不受影响.发票金额小于付款金额的,应该补足发票.
从管理上讲,应该严格审核采购项目金额,杜绝上面所讲的第二种情况发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规定:
1、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金中予以冲减.应冲减的进项税金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X所购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2、普通发票,做营业外收入,交所得税.
发票金额大于付款金额增值税处理上文介绍了两种处理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发票实务问题的内容,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