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如何账务处理?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账务处理:
借:未分配利润
贷:资本公积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未作分配的利润。它在以后年度可继续进行分配,在未进行分配之前,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从数量上来看,未分配利润是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出的利润后的余额。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
例:我公司投资一个公司,以成本法核算,今年这个公司用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了,我公司是否需要进行账务处理?依据是什么?如果需要进行账务处理如何记账?采用成本法核算什么条件需要账务处理?
答:贵公司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但应在备查账中登记股本变动。
《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第八条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参照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第三章 (六)股票股利的处理
被投资单位分派的股票股利,投资企业不作账务处理,但应于除权日注明所增加的股数,以反映股份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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