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土地的费用可以抵扣吗?
可以的。
根据国税总局全面实施营改增文件规定,只要是与企业经营项目有关,凭增值税专票经认证后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必须注意的是,营改增类的进项不能用于抵扣一般类增值税销项税额。
营改增后购买土地的费用是否可以抵扣呢?
营改增后购买土地的费用是可以用来抵扣的。根据相关的规定,“可以抵扣的成本”指: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是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
3、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不过,土地出让的方式是政府将土地出让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因为政府出让土地没有征收增值税,所以企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也随之无法取得增值税的专用发票作进项税额抵扣,所以采取了常规抵扣法以外的方法---差额计税法。
房屋租赁费用发票能抵扣吗?
一般纳税人所取得的专用发票并不是都可以抵扣的,用于按规定列举的不得抵扣的情形的,不可以抵扣,否则可以抵扣。比如:
租入的门面是专门经营销售农药、种子种苗等免税项目的,不可以抵扣;但同时兼营工具、渔具等应税货物的,则可以抵扣。
租入的住房用于职工住宿、娱乐的不可以抵扣,但用作仓库、办公场所的可以抵扣。
租入的厂房用于专门生产免税产品、简易计算方法项目的不可以抵扣,但兼营应税项目的可以抵扣。
以上是会计学堂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租赁土地的费用可以抵扣吗?”的相关内容,感谢阅读!如果您还要其他会计方面的相关疑问,欢迎点击小窗口向我们专业的老会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