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调入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
(十)经批准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入账价值。
帐务处理:
1.收到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调入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
借:在建工程---调入固定资产
贷:资本公积---无偿调入固定资产
2.支付固定资产调入发生的运杂费、包装费等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3.发生的固定资产整理费、安装费、材料费等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程人工费
贷:原材料
4.固定资产投入使用,结转固定资产价值(调入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运杂费、包装费+ 整理费、安装费、材料费等)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注:以上未考虑固定资产安装可能发生的电费、厂区吊装费等附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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