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销售税金怎么扣除?

2018-11-14 14:55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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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销售税金怎么扣除?作为会计人员关于这一问题你有所了解吗?如果不懂也无需担心,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在下文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阅读参考看看,相信你们肯定能从中得到解答。

营改增后销售税金怎么扣除?

营改增后建筑业一般计税法增值税11%(小规模纳税人和简易计税法3%);

附加税12%(城建税7%、教育附加3%、地方附加2%)地税缴纳;

企业所得税25%

印花税0.03%

根据《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的增值率税率和增值税征收率:为11%和3%。

其中建筑安装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2个月建筑安装服务销售额未达到500万元)则适用3%的“征收率”。

关于建筑服务的税率有以下五种情况: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这里的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这里的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小规模纳税人缴纳房产税的分录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4.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阅读完上文,相信关于“营改增后销售税金怎么扣除?”你已经有了大致了解,如果你对此还有更深刻的理解,欢迎向我们会计学堂老师提出来,大家一起交流探讨,让我们能更加巩固自己的会计财务方面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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