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会计上计入哪里?
对于赞助支出,纳纳人一定要分清与公益性捐赠支出的区别。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并且需要有相应的政府机关认可的票据。所以,不能把赞助简单等同于捐赠。
纳税人需要的关注的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不得扣除的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所以,如果要让赞助能在税前扣除,就必须整理有关证据,按照广告费税前扣除的有关规定,证明属于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广告性质支出,如赞助某次运动会,就应当委托广告公司从事广告宣传活动,取得广告公司出具的相应票据。否则,一律不得扣除。
因为对方给你们开具的是接受捐赠的收据,所以你们不能作为广告支出,至能计入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如何区分赞助支出和广告费?
如果A公司执行的是新会计准则,则需要就收到现金和商品赞助根据相关规定确认收入,即将赞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并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B公司在向A公司赞助商品时应视同销售,可以向A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A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而A公司在收到现金和商品赞助时,因该行为既不属于营业税应税范围,也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故不应当缴纳流转税,只能开具收据给B公司入账。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是存在争议的,很多情况下A公司是会展/会务公司,在营改增的大背景下,是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的。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会计上计入哪里?”的相关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更深的理解,可以点击右下角小窗口,欢迎跟我们会计学堂老师交流探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