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养老保险税前扣除如何解读?

2018-11-20 09:30 来源:网友分享
1673
补充养老保险税前扣除如何解读?养老保险是每个人切身相关的事情,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这个问题,具体的内容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可以阅读看看,如果你们对此有更好的建议,欢迎跟我们提出来,一起交流探讨这个问题。

补充养老保险税前扣除如何解读?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企业为部分员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的,应将全体职工合理的年均工资乘以参保人数之积,作为计算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税前扣除的基数,并按照税收规定的标准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列支范围。因此,企业依照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在应付福利费科目中列支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的,一方面,企业可以在税收规定的标准内调减当期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按照税收规定税前扣除;另一方面,企业可将实际发生的符合税收规定标准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未通过应付福利费核算的,应按税收规定的标准予以税前扣除,超过部分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补充养老保险税前扣除如何解读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列支的财务处理

,《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支付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所需费用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列支。已参加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可以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所需费用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从成本(费用)中提取。超出规定比例的部分,由职工个人负担。”

2008年2月26日发布并开始执行的《财政部关于企业新旧财务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8〕34号)对能够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比例作了明确:“(二)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缴费总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成本(费用)中列支。企业缴费总额超出规定比例的部分,不得由企业负担,企业应当从职工个人工资中扣缴。个人缴费全部由个人负担,企业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资助。《企业财务通则》施行以前提取的应付福利费有结余的,符合规定的企业缴费应当先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

从上述文件可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用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以直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应付福利费有结余的,应当先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超出该比例的部分,由职工个人负担。

补充养老保险税前扣除如何解读?关于这一问题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大家继续关注我们会计学堂,如果还有更多学习会计财务知识方面的问题,欢迎点击小窗口来跟我们专业老师互动答疑。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财务往来款是什么科目
    财务往来款是什么科目?通俗点来说,作为企业财务往来账款的概念,说的就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种收支账款的,具体的科目会包含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账款和其他应付账款等等,这里面还会有预付账款和预收账款等等.因此,大家需要弄清楚企业的往来账款和应收应付账款之间的区别,更多内容欢迎大家来阅读下述文章,对你们学习肯定有用的.
    2024-11-21 3
相关问题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