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收入什么时候交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范围必须是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主要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国家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民办非企业的财政补助收入是否要交流转税或企业所得税?
不需要开发票不需要缴纳流转税
所得税,按下列文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企业交企业所得税是对国家应尽的义务,但是国家的补贴收入要怎样交?补贴收入什么时候交企业所得税?你知道了吗?如有不明白的地方请在线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