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配利润冲减老板其他应付款纳税?
答:用企业未分配利润冲减老板其他应付款应当视为利润分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金。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五项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第一条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个人股东分得的红利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个人股东从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可以减半征税。
所以,未分配利润冲减老板其他应付款应按上述规定纳税。分配给股东利润,公司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股东年个人所得超过12万(含分红),应当由公司上报。
企业盈余时,利润分配的顺序是怎么样的呢?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第一步,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
第二步,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第三步,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第四步,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关于未分配利润冲减老板其他应付款纳税的相关问题,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如果还想获取更多的资讯,敬请关注我们会计学堂相关会计资讯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