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是否需要交纳土地增值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1995]48号)规定:"三、关于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的征免税问题: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所以有部分企业就用这点来规避交纳土地增值税.
首先,以股权转让方式实现土地使用权转让目的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规避法律的行为.一方面规避了我国税法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交易的税收规定.股权转让只缴纳企业或者个人所得税等少数税种,而避免缴纳了土地使用权交易中应缴的契税、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等税款;另一方面规避了房地产法对于不得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因此,以股权转让方式实现土地使用权转让目的的行为其内容实质性违法.
股权转让还涉及哪些税种呢?
答:1、印花税:股权转让要签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而法规规定交易合同是需要贴花缴纳印花税的;印花税是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征收的,双方都需要缴印花税;
2、增值税:实务中,最常见的股权转让是个人或企业作为持股主体,转让自己持有的未上市企业(公司与合伙企业)的股权,而这几种情况都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如下图标红);
3、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的税收中,增值税针对上市公司,印花税是小头.
4、个人所得税:上述3、4种情况的持股主体个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率:20%.计算公式:个人应纳所得税额=(转让股权收入-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
经过小编介绍之后,股权转让是否需要交纳土地增值税?希望大家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土地增值税是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出售建筑物时所产生的价格增值量征收的税种.如果转让的股权表现形式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的,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如果还有其他的会计问题,欢迎大家直接向在线向我们的答疑老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