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核算购进商品溢余?
在商业会计中,购进商品溢余在未查明原因之前,先在“待处理收益”帐户核算。查明原因时,属于自然升溢的,作为财产溢余处理;属于进货多收的,应向供货方退回商品或补交货款。其会计处理如下:
(1)采用“数量进价金额核算”的企业,发生购进商品溢余时:
借(增):库存商品(实收数)
贷(增):待处理收益(溢余数)
贷(减):在途商品——运入在途商品(应收数)
经查明在溢余商品中,有部分属于自然升溢,作财产溢余处理;有部分属于供货单位多发,同意补交货款。
借(减):待处理收益(溢余部分)
贷(减):银行存款(供货方多发部分)
贷(增):财产溢余(自然升溢部分)
(2)采用“售价金额核算”的企业,发生购进商品溢余时:
借(增):库存商品(实收数售价)
贷(增):待处理收益(溢余数进价)
贷(增):进销差价(实收数差价)
贷(减):在途商品——运入在途(应收数进价)
经查明在溢余商品中,部分属于自然升溢,作财产溢余处理;部分属于供货方多发,同意补交货款。
借(减):待处理收益(溢余部分进价)
贷(增):财产溢余(自然升溢部分进价)
贷(减):银行存款(供货方多发部分进价)
怎么核算购进商品短缺?
在商业会计中,购进商品短缺在未查明原因前,先在“待处理损失”帐户核算。经查明原因。属于自然损耗的.一般作为商品流通费处理;属于供货方少发的,应要求供货方补发商品或退回货款;属于责任事故的应要求有关单位或个人赔偿。其会计处理如下:
(1)采用“数量进价金额核算”的企业,发生购进商品短缺时:
借(增):库存商品(实收数)
借(增):待处理损失(短缺数)
贷(减):在途商品——运入在途商品(应收数)
经查明,属于自然损耗时:
借(增):商品流通费
贷(减):待处理损失
经查明,属于责任事故由有关单位或个人陪偿时:
借(增):其他应收款
贷(减):待处理损失
经查明,属于供货方少发同意补发商品或退还货款时:
借(增):应收货款
贷(减):待处理损失
(2)采用“售价金额核算”的企业,发生购进商品短缺时:
借(增):库存商品(实收数售价)
借(增):待处理损失(短缺数进价)
贷(增):进销差价(实收数进销差价)
贷(减):在途商品(应收数进价)
经查明,属于自然损耗时:
借(增):商品流通费
贷(减):待处理损失经查明,属于责任事故由有关单位或个人赔偿时:
借(增):其他应收款
贷(减):待处理损失
经查明,属于供货单位少发,同意补发商品或退还货款时:
借(增):应收货款
贷(减):待处理损失
以上就是会计学堂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怎么核算购进商品溢余的全部内容了,不知道你是否都了解了呢,希望通过本文能让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