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失需审批后才能扣除的有哪些?

2018-12-27 13:47 来源:网友分享
1420
关于财产损失需审批后才能扣除的有哪些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已作出有关规定,如果属于文中所列举的那八种情形之一的,便需要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财产损失需审批后才能扣除的有哪些?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七条列举了须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扣除的8种情形:

1、因自然灾害、战争等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或者人为管理责任,导致现金、银行存款、存货、短期投资、固定资产的损失。

2、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坏账损失。

3、金融企业的呆账损失。

4、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因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而确认的财产损失。

5、因被投资方解散、清算等发生的投资损失。

6、按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各项资产评估损失。

7、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

8、国家规定允许从事信贷业务之外的企业间的直接借款损失。

凡属上述8种情形的,须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财产损失需审批后才能扣除的有哪些?

哪些资产损失可以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规定,下列资产损失,属于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

(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存货发生的资产损失;

(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五)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场所、银行间市场买卖债券、股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六)其他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不需经税务机关审批的其他资产损失。

上述以外的资产损失,属于需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凡无法准确辨别是否属于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可向税务机关提出审批申请。

以上就是会计学堂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财产损失需审批后才能扣除的有哪些的全部内容了,不知道你是否都了解了呢,希望通过本文能让你有所收获。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租车费计入什么科目
    租车费计入什么科目?根据小编老师的多年会计做账经验,企业涉及到的租车费用在会计处理上,原则上是根据怎么使用来怎么设置对应的会计科目入账的.不过对于租车费用的最为常用做账方式就是选择通过管理费用和按期摊销的会计科目做账,小编老师已经整理好关于租车费用入账的相关会计处理知识给大家,对此内容有兴趣的学员们不妨来阅读下述文章学习.
    2024-11-10 10
  • 材料加工用什么科目
    材料加工用什么科目?顾名思义,材料加工就是对提供的材料加工成产品的过程;而材料加工则是会分为委托方加工和受托方加工的;对于委托方加工的会计分录,小编老师则是认为可以通过委托加工物资的科目来核算的,如果是受托加工的方式,那么则是通过主营业务收入的科目来处理的;如果你们对此方面的会计知识还有什么其他的问题,那么不妨来阅读下述文章学习.
    2024-11-13 8
  • 注册费属于什么科目
    注册费属于什么科目?通常来说,注册费用应该指的就是公司在注册的时候需要支付的费用,在账务处理上则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对应的会计科目入账核算的.比如说公司开业前的注册费用支出,就可以设置开办费用的子科目来入账的;如果是开业后因为某些原因支出的注册费用,那么就应该按照办公费用子科目来入账的.关于注册费用的其他资料欢迎来阅读下文.
    2024-11-21 2
相关问题
  • 企业发生了财产损失需提供哪些审批资料?

    首先,你需要提供企业的相关证照,例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还有企业的财务报表,以及发生损失的事故物证和事故报告。

  • 未到使用年限就处置的固定资产净损失 ,是需要到税务局审批 ?审批以后才可以做税前扣除吗?

    未到使用年限就确认的资产净损失 需要到税务局审批备案才能税前扣除

  • 长期股权投资损失是否审批才可扣除

    一般是需要进行审批的

  • 资产损失扣除必须经过税务机关审批吗?

    资产损失扣除要经过税务机关审批,为了确保税收减免政策的准确有效地实施,税务机关审批将根据资产损失扣除申请材料,仔细审核确认财产损失是否真实、符合扣除范畴,最终审批是否通过。例如,甲购买到一辆新车,新车不久就被人偷走了,甲就可以申请资产损失的减免,此时,甲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经过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再根据实际损失申请抵扣适当的税收。

  • 资产损失要税前扣除,要有什么样的凭证才能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的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时,应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 税务人员进一步解释说,所谓“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依法出具的与本企业资产损失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是指会计核算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的企业,对各项资产发生毁损、报废、盘亏、死亡、变质等内部证明或承担责任的声明。 依上规定,该公司被盗车辆、货物作为财产损失申请税前扣除,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的证据应包括公安机关的立案结案证明、保险公司对投保资产出具的出险调查单、理赔计算单等,企业的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资产盘点表,企业对责任人由于管理责任造成损失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财务负责人对特定事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等等。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