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返还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公司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将税收返还作为政府补助的四种形式之一,税收返还是政府依照国度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公司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公司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会计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方法
如果企业先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再确认所购建的长期资产,总额法下应当在开始对相关资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时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将递延收益分期计入当期收益;净额法下应当在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预定用途时将递延收益冲减资产账面价值.
如果相关长期资产投入使用后企业再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总额法下应当在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将递延收益分期计入当期收益;净额法下应当在取得补助时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并按照冲减后的账面价值和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税收返还的会计处理怎么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需要按照具体情况具体内容来进行会计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是不同的.您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