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费和董事费区别是什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计征所得税若干成本、费用列支问题的通知》(财税外[1986]331号)第六条之规定,企业的董事会费是指董事会及其成员为执行董事会的职能而支付的费用,如:董事会开会期间董事的差旅费,食宿费及其他必要开支.董事会费的开支及标准,一般由董事会决定.董事费是指经董事会决定支付给董事会成员的合理的劳务报酬.董事会决定的开支,凡本期实际发生的,均可作为当期的费用列支,但是,以董事会名义支付的招待费,礼品费以及其他属于交际应酬性质的支出,都不得作为董事会费支出,而应计入企业的交际应酬费.
董事会费包括哪些
(1)董事会的日常开支,包括办公费,外地董事会成员在企业开会和工作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邮电费和有关保险费的开支.
(2)董事会会务费的开支,包括董事会开会和工作期间董事会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的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以及有关的必要开支.另外,财政部规定:"未在外商投资企业中担任实职的中方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在董事会召开期间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补贴等可在企业的董事会会费中报销,除此之外不得在企业中报销任何其他费用和领取其他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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