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核银行利息怎么做?

2019-02-14 10:36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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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银行利息是出纳的必备技能.在日常工作中,出纳人员应该按照银行的计息方法计算和复核利息收入支出,在确认无误后,根据相关凭证,登记有关账簿.在实务中,具体复核银行利息怎么做?请看下文.

复核银行利息怎么做

企业在收到银行转来的利息收、付通知单时,应按存款或借款期限、金额、利率和银行计算利息的方法,对应收、应付的利息金额进行复核.

当前银行存、借款利息的计算规定及方法如下:企业单位的存款账户、定期调整和下贷上转方式的贷款账户,按季计算利息,计息日为每季末20日;对工商企业实行逐笔核贷方式的贷款账户,按季或按贷款收回日计算利息,按季计息的计息日为每季末月20日;单位撤销账户或转移账户,于结清账户时随时结计利息.

银行计算存、贷款利息的公式如下:

本金×时期×利率=利息

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利息

利息本金×时期=计息积数

日利率=月利率÷30(天)或日利率=年利率÷360(天)

月利率=年利率÷12(月)

计息时期算头不算尾,即:存款从存入之日起,算至支付的前一日止;贷款从借入之日起,算至归还的前一日止,均按实际存款或贷款天数计算利息.

对逐笔计息的存、贷款,其计息时期,满月的按月计算.有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可以全部化为天数计算;满月的无论大小月,均按30天计算;零头天数,按实际天数计算.

对活期存、借款,均按实际存款或借款的天数计算利息.如果银行利率调整,存、贷款利息则采取分段计息.银行按每段时间和利率,分别计算,然后加总.

企业在复核存、借款利息时,应按银行的计息方法计算复核应收、应付的利息额,无误后,根据利息收、付通知单编制凭证,登记有关账簿.

复核银行利息怎么做?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

1.基本存款账户

存款单位的现金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一个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同时开立多个基本存款账户.

2.一般存款账户

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3.临时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存款人有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情况的,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4.专用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有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企业在收到银行转来的利息收、付通知单时,应按照规定的方法对应收、应付的利息金额进行复核.复核银行利息怎么做?上文已经将方法与实务给大家做了介绍,更多的相关资讯,会计学堂答疑老师为大家提供在线服务,同时也可登录会计学堂-优学资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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