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性资金所得税怎么处理

2019-02-25 10:3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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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比较复杂,经常很多会计人员会混淆。那么,财政性资金所得税怎么处理,今天会计学堂小编结合相关政策文件为大家做个介绍。

财政性资金所得税怎么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文件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如下:

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财政性资金所得税怎么处理

不征税收入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企业将收到的财政部门不征税收入用于购置固定资产,该固定资产的折旧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因此,企业使用不征税收入购置的固定资产,其折旧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财政性资金所得税怎么处理,上文结合财税〔2011〕70号)文件对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做了介绍。同时对不征税收入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也进行了讲解,喜欢的同学记得收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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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的政府一次性奖励基金,怎么做财务处理,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么?

    你好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的

  • 财政性资金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是的,财政性资金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所有企业及个人在中国境内获利的收入均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性资金作为企业收入,也因此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性资金指的是政府以财政拨款、贷款等方式提供的用于特定目的的资金,它不属于商业化的投资活动,也不属于企业的经营活动,因此也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拓展知识:企业所得税的计算,除了财政性资金之外,还可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计算合理扣除企业收入,并综合参考收入额和减除额来计算企业实际应交税款。此外,还可以根据有关政策和收入情况,申请税款减免等,以减轻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负担。

  • “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的部分”,我们公司是高企,这里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补贴吗?

    是的政府补贴

  • 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符合哪些条件,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符合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 同时,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三条的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的规定,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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