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人和复核人可以是同一人吗?
不可以,必须是不同的人。
理论上是:开发票时,发票上开票人可以和收款人为同一人,但开票人和复核人不可为同一人。但国税局认证系统可能只审核密码区,无法审核开票人、复核人。也就是说认证能过,但不合规。
关于发票开票人、复核人和收款人的填写
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收款人和复核人是不是必需要写上?如没写,就不能抵扣吗?
答: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047号)第一条:"专用发票所有栏次必须如实填写"、第二条:"各地税务机关要严格执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对不按规定开具的专用发票(包括项目填写不全、未盖有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一律不能作为税款的抵扣凭证."之规定专用发票所有栏次必须如实填写,对项目填写不全专用发票,一律不能作为税款的抵扣凭证.
开票人和复核人可以是同一人吗?不可以,审核或许可以过,但是不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