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确定销售货物的折扣部分的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试述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
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为:企业销售商品时,能否确认收入,关键要看该销售是否能同时符合或满足相应的5个条件,对于能同时符合相应的5个条件的商品销售,应按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确认销售收入,反之则不能予以确认。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五个条件的,才能加以确认: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怎么确定销售货物的折扣部分的收入,原来分为商品折扣和现金折扣,这两者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现在大家是不是和小编一样搞清楚了呢?如不清楚,请直接在线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