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收益的账务处理?

2019-03-05 23:45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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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收益的账务处理?债务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时,按照《原准则》,其会计处理一般是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那么债务重组收益的财务到底是要怎么处理呢?让小编来为大家一一解答.

债务重组收益的账务处理?

借:应付账款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营业外收入

要是详细一点的话,就是:

②固定资产抵债

a.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b.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清理

c.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d.借:应付账款(债务额)

银行存款(收到的补价)

贷: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转让生产用动产设备时匹配的销项税)

银行存款(支付的补价)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债务额+收到的补价(或-支付的补价)-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生产用动产设备匹配的销项税额]

e.认定固定资产的清理损益

当固定资产清理产生盈余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当固定资产清理产生亏损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债务重组收益的账务处理?

债务重组是什么意思?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 )以资产清偿债务;(二)债务转为资本;(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利息等;(四)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

下列情形不属于债务重组:

1. 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约定转为股权(因为没有改变约定);

2.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此时应按清算会计处理);

3. 务人改组的(权利与义务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

4.务人借新债偿旧债的(借新还旧时,旧的债务已经被履约).

《新准则》规定,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作为重组收益,确认为当期损益.也就是说,在《新准则》框架下,债务人也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所以以上就是债务重组收益账务处理的相关文章了,是不是觉得小编让大家茅塞顿开?当然,会计学堂还有更多金牌答疑老师为你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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