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忘记作废要怎么办?
1、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
进入防伪开票--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申请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选择
⑵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
2、开具流程
第一步:销售方提交申请单
若销售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
第二步:销售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
销售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单,审核后通过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
第三步: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凭取得的通知单内容在开 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需要带发 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以及申请单的拷贝资料去办理
发票跨年可以作废吗?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因此,跨年发票不符合作废条件。
根据本规定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按照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程序处理。
关于发票忘记作废要怎么办的问题,如果是已经跨月的情况下,不能作废,只能开具红字发票了,首先第一步就是要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开具的流程小便已在文中为大家进行了说明,获取更多财务最新资讯,请关注会计学堂网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