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红利什么时候交税
答:根据投资者持有股票时间不同,股息红利缴税也有差异化区别:
1、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具体扣税方式如下:
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超过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股利),属于免税收入,不交企业所得税。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股利),要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息红利什么情况下免征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限售股除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从2013年1月1日起:
一、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2、外籍个人从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3、国债利息、地方政府债券利息、金融债券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此外不免。
企业所得税:
(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2、国债利息、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此外没有优惠政策,应该纳税。
本文详细介绍了股息红利什么时候交税,也 介绍了股息红利什么情况下免征所得税。作为一名通过股息红利获取报酬的个人,或者是通过股息红利获利的企业,需要明白自己什么时候应该缴税,什么时候不应该缴税,如果你阅读了本文,还是不明白,那么咨询一下会计学堂在线老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