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消费品的纳税环节代缴消费税吗?
是的。按照税法相关规定。纳税环节: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时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受托方是个人的除外)。
受托方未按规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处理。委托方:补缴税款。已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计税;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受托方:处以应代收代缴消费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如何扣除?
(1)委托方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属于直接销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符合条件的已纳消费税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受托方是个人(含个体工商户)的,委托方须在收回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按照我国税法对于应税消费品的规定,应税消费品的纳税环节需要代缴消费税的。在不同的学习阶段完成不同的学习内容,大家想了解的关于问题“应税消费品的纳税环节代缴消费税吗?”就介绍到这里。经过本篇文章的详细介绍相信大家对于这个类型的财务知识都有所了解了。获取更多财务会计知识,请持续关注会计学堂网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