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入股的固定资产提折旧的条件
企业接受股东投入的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应按投出单位的账面原值(无帐面原值得,可按评估确认的原值)借记“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净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贷记“实收资本”,按投出单位账面原值大于评估确认净值的差额贷记“累计折旧”科目;若评估确认净值大于投出单位账面原值,则按评估确认净值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只有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1、房屋和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即未使用、不需用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以前的固定资产;
4、以提足折旧仍然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6、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
7、过去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
接受投资收到的固定资产如何计提折旧?
接受投资,收到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如何计提,这要看投资协议中:固定资产的价值是多少,以及是否附有固定资产的发票,如果有:那么按投资协议价值(或固定资产发票入帐,若是全新设备)按机器设备10年使用期限,扣除规定的残值率,在使用的次月,按年限法计提折旧。
如果是旧设备,那么按投资协议价值做为设备原值,(不过,对于无合法发票的固定资产,税局是不准计提折旧的。需先到资产评估公司对其固定资产进行资产评估,计算出设备市场重置价值后,再做为投资价值),在按估计能使用的年限,扣除残值率后,在使用的次月计提折旧额。
这一点在每个公司因对资产使用的目的不同,所以计提的折旧额也不同,故不用原值减计提折旧后的余额入账,一般会计都是因情况来定的。对于这个问题小编就讲到这里了,对于这个问题你还有想法的欢迎来会计学堂进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