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期末结转损益
答:民办非企业,属于民办非营利组织,应适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每期末将本期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分别结转至净资产项下的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将本期发生的各项费用结转至净资产项下的非限定性净资产,作为非限定性净资产的减项。
(1)本期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
贷:政府补助收入——限定性收入
(2)本期发生的费用;
借: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其他费用等科目
贷:现金、银行存款
(3)月末结转收入时:
借:政府补助收入——限定性收入
贷:净资产——限定性净资产
(4)月末结转成本时:
借:净资产——限定性净资产
贷: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其他费用等科目。
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
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导致本期净资产增加的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流入。收入应当按其来源分为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商品销售收入等主要业务活动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一)捐赠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所取得的收入。
(二)会费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根据章程等的规定向会员收取的会费。
(三)提供服务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根据章程等的规定向其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包括学费收入、医疗费收入、培训收入等。
(四)政府补助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政府拨款或者政府机构给予的补助而取得的收入。
(五)商品销售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销售商品(如出版物、药品等)等所形成的收入。
(六)投资收益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因对外投资取得的投资净损益。
民间非营利组织如果有除上述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投资收益之外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收入,也应当单独核算。
(七)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主要业务活动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如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无形资产处置净收入等。
对于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的劳务捐赠,不予确认,但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关披露。
以上相信介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期末结转损益如何处理,也介绍了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来源。作为一名民办非企业组织的会计人员,一定要明白民办非企业组织期末的时候也是需要结转损益的,也是需要核算纳税的。如果你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询一下会计学堂在线老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