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方怎么申请增值税专用红字发票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购买方获得的专用发票认证相符且已进行了抵扣,之后因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2)购买方获得专用发票后因以下问题无法抵扣时:
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
②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③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④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
增值税专用红字发票如何开具?
(1)购买方提交申请单
若购买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信息表。
(2)购买方税务机关开具信息表
购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信息表,审核后通过红字票信息表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
(3)购买方将信息表交予销售方
购方税务机关开具信息表后,将纸质信息表交给购买方,购买方即可以适当方式将纸质信息表传递给销售方。
(4)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接收到由购买方传递的纸质信息表,根据信息表的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申请开具
1开具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对方须开具拒收证明,销方在发票有效期180天内申请;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销方须在开票的次月向税局申请。
2开具流程
(1)销售方提交信息表
若销售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信息表。
(2)销售方税务机关开具信息表
销售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信息表,审核后通过红字票信息表管理系统开具信息表。
(3)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凭取得的信息表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张信息表对应的是一张红字发票,不能重复使用。一般已经填写过的信息,再一次输入的时候,系统会提示该信息已经开具过,不能重复使用了。如果你在过程中遇到其他问题可以来会计学堂咨询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