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及缴纳技术维护费用的会计处理?
现在已全额抵税,不要做进项抵扣,如果已认证,那么要做进项转出.
税控设备、维护费增值税抵减会计处理:
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初次)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在另有正式规定之前,纳税人可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1、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含税价)
借:固定资产(或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2、支付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增值税技术维护费如何申报纳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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